编辑: ok2015 | 2015-02-22 |
1 - 兰政办发〔2017〕222 号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印发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印发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印发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兰坪县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规范》《兰坪县突发事件信息工作规范》3 项制度已经县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2 月26 日-2-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兰坪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总总总总则则则则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 确 保信息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 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和 《兰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规定,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县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 工作.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 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系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 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值班工作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 第五条 第五条 第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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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乡、镇和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县 级有关部门,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以专职值班为主.
(二)其他部门的值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第六条 第六条 第六条 第六条 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由各乡、镇值班室排班,报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由负责应 急或安全的股室排班, 如没有相应的股室则由办公室负责排班后 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第七条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 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提前
3 天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 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二)要加强值班力量,由各级领导轮流到岗带班;
(三)各乡镇要在收假后第一日
12 时前,书面向县应急办 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 第八条 第八条 第八条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薄,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 在值班记录薄上详细记载发生的事项和处 理情况,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按时间顺序详 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薄要编号归档. 第九条 第九条 第九条 第九条 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 人须提前到岗, 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 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 第十条 第十条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不得向无关人 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 要区分非保密件和保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