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2-22

4 - 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政府应急办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 检查情况 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信息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般以上级别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 的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上级值班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 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 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 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上报,可通过传真 或电子邮件上报,上报后要打电话确认,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 话报告,40 分钟内必须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应急指挥机构, 县直各部门在接 到报告后,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 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较大(或重大、特别重大) 危害或影响的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县应急办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 -

5 - 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短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 值班人员应主动与有关职 能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 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 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 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政府职能部门应向本级政 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件 损失、处置过程、应吸取的教训、今后的整改措施等.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值班工作保障 值班工作保障 值班工作保障 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 选派政治素质好、 责任心强、 业务熟练、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负责值班工作.要关心 值班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加强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 不断提 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值班室要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 自动化设备和有线电话、 卫星电话、 短波电台等通讯设备. 同时, 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 和处置突发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 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敏捷、应对迅速、处 置及时.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每个节假日结束后, 要安排节假日期间值班人 员补休.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