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5-03-09 |
7 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
交易行为 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
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
基金持 有的证券符合规定的比例要求;
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年度交易量比例也符合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3 年,交通银行作为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 依据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的条款,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 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3 年,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科瑞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份基金单位净值和其 他财务费用计算上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2003 年,由科瑞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交通银 行基金托管部复核审查的有关科瑞基金的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完整. 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
2004 年3月10 日8
五、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科瑞基金 )2003年12月31日 的资产负债表和自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表、 基 金净值变动表及基金收益分配表. 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