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4-03 |
1 ) CODEX STAN 294R-2009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第2 节规定的直接消费的产品,包括用于餐饮业或需要再包装的产品.它不适用于 指定用于进一步加工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红辣椒作为主要成分的辣椒酱或辣椒油制品. 2. 内容 2.1 产品定义 Gochujang 为通过以下工艺过程加工的红色或暗红色酱类发酵食品: (a) 用谷类淀粉与粉状麦芽一起糖化或在谷物中培养曲霉菌(Aspergillus sp)(非致病菌且不产 生毒素)制成的糖化物质;
(b) 将盐与以上(a)中获得的糖化物质混合.然后,将混合物发酵并陈化;
(c) 在以上发酵过程(b)之前或之后,将红辣椒粉与之混合,并可将其他物质与该混合物混合;
(d) 在容器密封之前或之后,以热处理或其他适当方式,以防止腐败变质. 3. 主要成分和质量要素 3.1 成分 3.1.1 基本成分 (a) 谷物 (b) 红辣椒(Capsicum annuum L.)粉(c) 盐(d) 饮用水 3.1.2 配料成分 (a) 粉状meju* * 在自然状态下,用微生物(细菌、霉菌和酵母菌)发酵大豆或大豆与谷物混合物的发酵物 (b) 大豆 (c) 糖(d) 用农产品生产的蒸馏酒 (e) 酱油 (f) 发酵豆酱 (g) 鱼露 (h) 海鲜提取物 (i) 发酵小麦蛋白 (j) 酒酿 (k) 酵母浸膏
1 亚洲地区的食典委成员国可从在食典网站 http://www.codexalimentarius.net/web/members_area.jsp?lang=EN 查询. 第2页共9页CODEX STAN 294R-2009 (l) 水解植物蛋白 (m) 其他成分 3.2 质量要素 3.2.1 质量要素 (a) 辣椒素 ≥10.0 ppm (w/w) (b) 粗蛋白 ≥4.0% (w/w) (c) 水分 ≤55.0% (w/w) 3.2.2 Gochujang 应具有其独特的气味、味道及以下品质. (a) 颜色:产品应有来自红辣椒(Capsicum annuum L.)的红色或暗红色. (b) 味道:产品有辣味和鲜味.也可能有点甜味和咸味. (c) 组织:产品应有适当程度的粘性. 3.3 缺陷 分类 不符合3.2 节中规定的适用质量要求的任何包装物应被视为 有缺陷 . 3.4 批次合格 当3.3 节中规定的 缺陷 数量不超过适当取样计划的可接受数(c)时,该批产品被认为符合3.2 节中提 及的适用质量要求. 4. 食品添加剂 下列食品添加剂可在允许量范围内使用. 4.1 防腐剂 INS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最大量
200 山梨酸 1000mg/kg以山梨酸计, 单独或合并使用
202 山梨酸钾
203 山梨酸钙 4.2 增味剂 INS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最大量
621 L-天冬氨酸一钠 按GMP控制
508 氯化钾 按GMP控制 4.3 抗氧化剂 INS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最大量
325 乳酸钠 按GMP 控制 4.4 酸度调节剂 INS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最大量
296 苹果酸(DL-) 按GMP 控制 339(i) 磷酸二氢钠
5000 mg/kg 以磷计, 单独或合并 339(ii) 正磷酸二钠 340(i) 正磷酸一钾 340(ii) 正磷酸二钾 452(i) 聚磷酸钠 452(ii) 聚磷酸钾 CODEX STAN 294R-2009 第3页共9页4.5 稳定剂 INS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最大量
412 瓜尔胶 按GMP 控制
414 阿拉伯胶 按GMP 控制
415 黄原胶 按GMP 控制 5. 污染物 本标准所包括的产品应符合食品污染物和毒素法典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规定的最高限 量. 本标准所包括的产品应符合食典委制定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 6. 卫生 6.1 建议本标准适用的产品应按照推荐的国际操作规范C食品卫生通用原则(CAC/RCP 1-1969) 以及卫生操作规范和操作规范等其他相关食典文本进行加工和处理. 6.2 产品应符合按照制定和应用食品微生物标准的原则(CAC/GL 21-1997)确定的任何微生物标 准. 7. 重量和度量 7.1 最低填充量 对标重不超过1 000g 的产品而言,允许的公差应低于15g.对标重为1 000~5 000g 的产品而言,产品 的净重不得低于标重的98.5%.对标重为5 000g以上的产品而言,产品的净重不得低于标重的99%. 7.2 缺陷 分类 不符合7.1 节最低填充量要求的包装物应被视为 有缺陷 . 7.3 批次合格 当7.2 节中规定的 缺陷 数量不超适当取样计划的可接受数(c)时,该批产品应被视为符合7.1 节的要 求. 8. 标签 除了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典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之外,将适用以下具体标准. 8.1 产品名称 8.1.1 产品名称应为 Gochujang . 8.1.2 产品可按照国内法律加贴名称标签,以便能够表明其特点. 8.2 非零售包装物品标签 包装物上或随附文件中应指明非零售包装物的信息,但产品名称、批号和加工厂商、包装商或分销 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储存须知应出现在包装物上.然而,批号识别和加工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 称及地址可用识别标记取代,但这种标记应能利用随附文件明确辨认. 9. 分析和采样方法 9.1 采样 采样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a) 样本储藏时应不使材料温度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