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5-08 |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并能有效保证勤勉与专业,未发现该所及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同意续 聘该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公司管理层交 流并检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及执行情况.经检查,我们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 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8、关于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效益 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 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公司将
2014 年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金融科技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金融科技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 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相关子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 度》 ,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 及房地产投资. 有效期为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