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5-05-22 |
10 综上,公司
17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正是公司采 取措施确保项春潮对公司控制权稳定的体现,项春潮通过《一致行动 协议》有权行使公司 65.3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资料并经查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中不存在否决会议议案的情形,该16 名自然人股东与 项春潮在会议决议中的表决意见一致. 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会资料并经查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 中不存在否决会议议案的情形,董事沈岩州、项建武与项春潮在会议 决议中的表决意见一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资料并经查验,2015 年6月10 日,经 全体股东选举产生的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 名成员中有
4 名董事均 由项春潮提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会资料并经查验,2015 年6月10 日,经全 体董事选举产生的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均由项春潮提名.
四、其他对公司决策、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8/
10 自公司成立至今, 项春潮一直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 务,对公司的业务决策及经营均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的核心领导. 综上, 主办券商认为, 认定项春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实依据适当、充分. 9/
10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 反馈意见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负责人: 徐荣健 项目小组成员: 白仲才李悦习舒卿 徐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10/
10 (本页无正文, 为 《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 馈意见回复》之盖章页)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