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6-08 |
三、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 同意公司于
2012 年4月11 日下午在陕天然气调控指挥中心
11 楼1108 会议室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2-007 关于拟参股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 一) 名称: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 ) ( 二) 经营范围:天然气加工( 液化、汽化) 、运输、销售;
天然气应急储备,事故保障;
液化天然气设备加 工、制造、销售;
天然气液化、储存、运输、使用等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改造、销售及产业投资. ( 三)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项目投资估算约为
15 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约为 4.5 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分三期缴纳,于两年内缴清,其中一期注资 0.9 亿元,于合资公司注册前缴纳. 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9450 万元. 其中一期出资
1890 万元.
二、有关情况说明 ( 一) 燃气集团与股份公司关系说明
2011 年11 月3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国资委出资设立了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燃气集团 ) ,同时决定将陕西省投资集团( 有限) 公司原持有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股 份公司 ) 股份划转至燃气集团,待股权正式划转完成后,燃气集团将控股股份公司. ( 二) 合资公司定位及与股份公司关系说明 合资公司是由燃气集团与股份公司等几家股东发起设立的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营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 液化天然气的销售、应急储备及事故保障等,属于燃气集团旗下的燃气综合利用板块,股份公司属于燃气集 团旗下的燃气储运板块. 两家公司分属燃气集团两个独立的业务板块,二者互为补充,不会形成市场竞争. 合资公司设立并且投产后,可使股份公司在不增加大的投资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完善现有管网系统, 优化运行模式,解决冬季高峰调峰和事故、灾害状况下的应急供气. 同时,合资公司的原料气全部由股份公 司供应,管输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所生产液化天然气( LNG) 目标市场主要为省外东部沿海地区, 兼顾省内部分管道未通达地区的市场先期培育,与股份公司业务和市场并未重叠,因而不会形成市场竞争, 反而有利于股份公司扩大管道输气规模,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 ( 三) 关于我公司参与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说明
1、我公司独资设立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此方案的优势为: ( 1) 、我公司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便于决策和管理. ( 2) 、在项目盈利时拥有利润的独享权. 此方案的劣势为: ( 1) 、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人民币,投资资金压力较大. ( 2) 、独资公司承担的风险最大. ( 3) 、独资公司不能利用、发挥多方合作的优势.
2、我公司控股设立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此方案的优势为: ( 1) 、我公司可在拥有绝对控股权的前提下,缓解资金压力,降低投资风险. ( 2)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 3) 、可充分发挥各投资方在资源、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企业竞争力. 此方案的劣势为: ( 1) 、我公司不能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决策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 ( 2) 、与独资相比,在项目盈利时不能拥有利润的独享权,所能分配到的利润将有所减少. ( 3) 、与燃气集团控股相比,承担的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