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5-06-13 |
(五)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预计自 2015年10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 请.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与有关 各方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推进尽职调查和审计评 估等各项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 关文件;
同时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顺利实施.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实际控制人黄崇胜、林胜枝夫妇或由实际控制人黄 崇胜、林胜枝夫妇共同投资设立的Total Merchant Limited公司,故关联董事黄崇胜 先生、林胜枝女士、黄韦莛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以书面 方式表示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 《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遵循了相关回 避制度;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海外资产收购,程序比较复杂,有关各方仍需就具 体的重组方案、交易对方、交易方式等相关事项开展论证、沟通工作,相关事项尚存 在不确定性;
3、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 请股票自2015年10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