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6-14 |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本公司 )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证所 )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 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 ,本期债券仅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 日,发行人总资产为1,121,17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3,295.26万元,占总资产 的76.11%;
总负债为231,425.3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7,172.50万元,占总负债的 33.35%;
净资产为889,747.32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1,147.41万元,利润总 额10,630.70万元,净利润10,322.73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净 利润为16,932.88万元,本期债券一年利息金额为7440万元,满足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净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的要求.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11 月14 日 组织机构代码:77609254-7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于海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新疆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青年中路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经营、管理的服务,矿产品销售,房屋及 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由吐鲁番地区行署批准成立, 由吐鲁番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国有独资公司.自成立以来,发行人承担着吐鲁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 点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及保障房建设任务, 为吐鲁番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 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系根据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对地区财政局组建吐鲁番 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请示的批复》 (吐地行办〔2002〕125 号), 于2003 年11 月14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 万元,由吐鲁番地区财政局全部以 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2006 年4月5日,吐鲁番地区财政局作出《关于对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吐地财办〔2006〕20 号),同意发 行人增加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1,050 万元.
2007 年5月9日,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关于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移交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函》(吐地行办函 〔2007〕9 号),发行人由吐鲁番地区财政局移交吐鲁番地区国资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