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6-14 |
3 年末起,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认购单位,认购 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小于 1,000 元.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九、发行对象:(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 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 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中登记 托管. 十
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15 年3月18 日. 十
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5 年3月19 日. 十
三、发行期限:3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15 年3月23 日. 十
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3 月19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5 年3月19 日至
2022 年3月18 日. 十
六、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19 日 (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七、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19 日 (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
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
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开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
一、担保情况:无担保. 二十
二、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十
三、债权代理人/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分行. 二十
四、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二十
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 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 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
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节 债券上市托管基本情况
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15年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将于2015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期债券债券 简称为 15吐国投 ,上市代码为
127153 .根据 债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 的孰低原则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的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托管金额为1亿元,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金额为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