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5-06-24 |
2 1号锅炉顶板升起后1个月内 15%
3 1号发电机组后於通过若干测试当日之1个月内 15%
4 1号锅炉完成水压测试后1个月内 10%
5 1号发电机组通过若干规定试运行之日起1个月内 15%
6 2号发电机组通过若干规定试运行之日起1个月内 20%
7 该工程完成及神头检修公司向神头一厂交付所有数 资料及其余设备及材料后1个月内 10% 倘若神头检修公司能提供有效的管理服务以改善该工程的建设进度,则亦可获得奖 励管理费.该项奖励管理费将为应付管理费总额的1.5%至2%,且不会超过人民币 240,000元 (约等於港币270,000元) . C
4 C 设备及材料管理合同的授出乃以竞标决定.本公司已就该项工作进行招标,并收到 三份投标,而神头检修公司的投标为本公司所收到的最低报价.因此,董事认为, 神头检修公司所收取的有关管理费以及设备及材料管理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不逊於独 立第三方提供予本集团的条款.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不曾与中电国际及其联营公司进行任何根鲜泄嬖 第14A.25条须合并计算的交易. 2. 启动锅炉合同 神头一厂与神头检修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订立设备合同.根煤贤 条款,神头检修公司同意为该工程开展若干施工工程.神头检修公司将开展的施工 工程包括锅炉房启动安装工程、相关供热管道安装工程、燃料泵站、油箱及共同管 道系统安装工程. 启动锅炉合同的条款: 日期: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 订约方: (1) 神头一厂及 (2) 神头检修公司 合约金额: 不高於人民币4,600,000元(约等於港币5,220,000 元) .最终合约金额将视乎实际工程进度而定. 完成日期: 神头检修公司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开始锅炉启 动工程,并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完工.其亦须於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开始燃料系统安装工程,并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完工. C
5 C 其他主要条款 神头检修公司须於开工后向神头一厂提交每月进度付款申请,以待审批.申请获批 后,神头一厂将於30日内以现金向神头检修公司支付进度款项,惟须暂扣相等於每 笔进度款项10%的金额.保留款项将於完工后发放予神头检修公司. 启动锅炉合同的授出乃以竞标决定.本公司已就该项工作进行招标,并收到三份投 标,而神头检修公司的投标为本公司所收到的最低报价.因此,董事认为,神头检 修公司所收取的有关管理费以及启动锅炉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不逊於独立第三方提供 予本集团的条款.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不曾与中电国际及其联营公司进行任何根鲜泄嬖 第14A.25条须合并计算的交易. 3. 进行交易的原因及裨益 有效管理为该项目采购的设备对确保该项目如期及按照预算落成是必要的.就启动 锅炉合同而言,根贤崽峁┑姆袷綮陡呒际跣灾什⒔隹捎删弑赶喙丶际跫 专有知识的工程师及熟练的技术人员进行.本公司相信,由於神头检修公司拥有富 经验的工程师及熟练的技术人员以进行该等工程,并且亦享有独立第三方供应商一 般不具备的特殊优势,例如拥有所需的发电业知识,t解神头一厂的设施,并位於 神头一厂附近,可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因此从神头检修公司获取该等服务符合神 头一厂的最佳利益. C
6 C 4. 神头检修公司及本集团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中电投集团在中国境外的旗舰上市公司.中电投集团为中国五间国家发电 集团之一,在中国各地经营燃煤发电厂、水力发电厂及核电厂.中电国际由中电投 集团全资拥有,在中国拥有及经营燃煤发电厂及水力发电厂.神头检修公司为中电 国际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就发电机组及设备提供维修及维护服务.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建设、拥有、经营及管理大型发电厂.本公司拥 有及经营高容量燃煤发电厂及水电厂.本公司亦代表其控股股东管理另外两座位於 辽宁及安徽的发电厂. 5. 上市规则的影响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中电投集团 (透过其附属公司中电国际及CPDL) 拥有本公司约 69%的已发行股本.由於中电投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其附属公司 及联营公司为上市规则界定的本公司关连人士. 神头检修公司是中电国际的附属公司.因此,神头检修公司为上市规则界定的本公 司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设备及材料管理合同及启动锅炉合同构成本公 司的关连交易. 根璞讣安牧瞎芾砗贤,神头一厂应付予神头检修公司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1,880,000元 (约等於港币13,480,000元) .根璞讣安牧瞎芾砗贤,神头检修公司 有权获得估计合共不超过人民币240,000元 (约等於港币270,000元) 的额外奖励管理 费,惟须视乎神头检修公司的表现而定.根舳贤,神头一厂应付予神头 检修公司的最多服务费约为人民币4,600,000元 (约等於港币5,220,000元) .神头一厂 根璞讣安牧瞎芾砗贤捌舳贤Ω队枭裢芳煨薰镜姆延米芏罴肮兰平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