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6-29 |
2009 年6月18 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 [2009]541 号文和于
2009 年6月2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09]449 号文的批准,分别于
2009 年8月20 日成功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72,115 万股 A 股股票和于
2009 年8月21 日 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行 72,115 万股 H 股股票. 公司于
2010 年4月30 日召开
2010 年度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度第
1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0 年度第
1 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6,678 万股 A 股 股票和不超过 31,250 万股 H 股股票,并分别于
2010 年9月1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15 号文和于
2010 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43 号文的批准,分别于
2010 年10 月29 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150,150 万股 A 股股票和于
2010 年11 月1日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4 发行 31,250 万股 H 股股票. 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 的议案,无条件一般授权董事 会发行不超过通过有关决议案当日已发行 H 股股份总面值 20% 的新增 H 股;
公司于
2017 年3月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Inc.)非公开发行 270,606,272 股H股股票,并于
2017 年7月26 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50 号文 的批准,于2017 年8月10 日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行 270,606,272 股H股股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
12 号冠昊科技园区一期 办公楼
3 楼301 室 邮政编码:510530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88,173,272 元. 第八条 公司是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 、 《特别规定》 、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 条款》 (以下简称《必备条款》 )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已在中国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手续. 公司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所引起 的法定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5 文件. 第十三条 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均有约束力;
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 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 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 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 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五条 在遵守中国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公司拥有融资或借款权,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司债券、抵押或者质押公司部分或者 全部业务、财产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人员,保障党组 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总飞行师、安全总监、总信息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总 工程师、运行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