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06-29 |
183 号合和中心22楼) ,惟无论如何最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 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阁下仍可按意愿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在该情况下,委任代表文皇游殉废.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根鲜泄嬖虻13.39(4)条,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所作的所有表决必须以投 票方式进行,本公司将根鲜泄嬖虻 13.39(5) 条指定的方式公布投票结果. 责任声明 本通函的资料乃遵照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 本通函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 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及完备,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 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本通函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董事会函件C6C推荐意见 董事认为,建议重选退任董事以及授予回购授权、发行股份授权及扩大发行股 份授权全部均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因此,董事建议全体股东投票赞 成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有关决议案. 亦请 阁下垂注本通函附录所载其他资料. 此致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主席 彭心旷 谨启 香港,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录一说明函件C7C此附录为按照上市规则规定之说明函件,用以为 阁下提供所有必需资料, 供 阁下考虑批准回购通过回购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最多10%之股份之建议. 1. 已发行股份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为 20,564,713,722 股. 待回购决议案获通过,以及於股东周年大会之前将再无股份发行或被回购,本 公司可按回购授权回购最多 2,056,471,372 股股份,占於回购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 股份总数不多於 10%. 2. 进行回购之原因 董事相信,回购授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视乎市场情况及当时 之资金安排,回购股份将能增加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董事相信回购将会令本 公司及股东整体受惠时,方会进行股份回购. 3. 回购所用资金 至於回购股份所用资金,本公司仅将动用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百 慕达适用法例所批准作此用途之资金.根痉,就回购股份所支付之资本只可 以就有关股份缴足之资本、原可供作股息或分派之溢利,或就此目的新发行股份之 所得款项支付.就回购股份应付之溢价只可以原可供作股息或分派之溢利,或从本 公司之股份溢价或缴入盈余账支付. 若回购授权於建议回购期间内完全行使,回购股份可能对本公司营运资金或资 产负债比率状况 (相比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年报经审核账目 中所披露之状况) 带来负面影响.然而,倘若行使回购授权可能会对营运资金或董事 不时认为适合本公司之资产负债比率水平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时,董事不拟行使回购 授权. 附录一说明函件C8C4. 股价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之前十二个月,股份於联交所买卖之每月每股股份最高及 最低价如下: 最高价 最低价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八年 四月 0.199 0.179 五月 0.190 0.170 六月 0.194 0.167 七月 0.182 0.155 八月 0.180 0.141 九月 0.179 0.152 十月 0.164 0.131 十一月 0.165 0.113 十二月 0.159 0.122 二零一九年 一月 0.143 0.113 二月 0.150 0.117 三月 0.125 0.095 四月 (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0.115 0.099 5. 承诺 所有董事及 (说茸鞒龊侠聿檠笏) 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 (定义见上市规 则) 现时均无意於股东批准回购授权之后,根泄厥谌钟泄煞菔塾璞竟. 本公司各核心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概无向本公司表示现时有意於回购授 权一旦获股东批准后,出售所持之任何股份予本公司,且亦无承诺不作出售. 董事已向联交所承诺,在适用之情况下,彼等将依照上市规则、本公司之公司 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百慕达适用法例,行使本公司权力根毓菏谌谢毓. 附录一说明函件C9C6. 收购守则 倘若根毓菏谌ㄐ惺谷夯毓煞荻贾乱幻啥侗竟舅贾镀比ㄒ 比例增加,而就收购守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