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5-07-13 |
(二) 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 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拟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
(二)在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 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 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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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 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仍为
12 章,共201 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增加以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