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5-07-17 |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 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
2、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当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