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时, 不能由此认定违法事实成立. 像上述法院判决案例中的情况, 环境执法部门拿不出足 够有效的证据证明当事人 曾经生产 的事实, 当事人也提供 不出证据证明其 未生产 , 此时, 无论违法行为成立还是不存 在, 都 空口无凭 .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规定: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 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 必须查明事实;
违法事实不清的,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规 定, 为行政处罚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