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5-07-19 |
2009 年底核准经费、法院在
2011 年12 月购置的所 有设备.因此,2013 年4月以来,法院在新翻修、配置更现代的设备的司法大会 堂举行了公开听讯. 法院成员的养恤金办法 21.
2012 年,法院院长致函大会主席,信中附有解释性备忘录(A/66/726),其中 法院对秘书长关于法官养恤金办法的某些建议(见A/67/4, 第26-30 段)向大会深 表关切.法院尤其从《规约》的完整性和法院成员平等的角度强调指出这些建议 提出的严重问题. 22. 法院感谢大会特别关注此事, 感谢大会根据第五委员会的建议(A/66/638/Add.1, 第18 段), 决定留一些时间反思问题, 推迟到第六十八届会议审议此事(第66/556 B 号决定).法院深信,大会将明智地充分了解提议的改革的原则要点,同时确认 由此带来的长期节省将是十分有限的. A/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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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法院的组织 A. 组成 23. 国际法院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出的
15 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九年.法院 席位每三年有三分之一出现空缺.下次填补这些空缺的选举将于
2014 年最后季 度举行. 24. 法院院长和副院长每三年由法院成员以无记名投票选出.院长主持法院所有 会议,指导法院工作,监督其行政事务.在司法评议期间,院长在赞成与反对票 数相等时投票.主席不在或无法行使职务时,或主席职位空缺时,副主席代行主 席职务. 25.
2013 年7月31 日,法院组成如下:院长:彼得・通卡(斯洛伐克);
副院长: 贝尔纳多・塞普尔韦达-阿莫尔(墨西哥);
法官:小和田恒(日本)、龙尼・亚伯拉罕 (法国)、肯尼斯・基思(新西兰)、穆罕默德・本努纳(摩洛哥)、列昂尼德・斯科 特尼科夫(俄罗斯联邦)、安东尼奥・奥古斯托・坎卡多・特林达德(巴西)、阿布 杜勒卡维・艾哈迈德・优素福(索马里)、克里斯托弗・格林伍德(大不列颠及北 爱尔兰联合王国)、薛捍勤(中国)、琼・多诺霍(美利坚合众国)、吉奥尔吉奥・加亚(意大利)、朱莉娅・塞布廷德(乌干达)和达尔维尔・班达里(印度). 26. 法院书记官长为比利时国民菲利普・库弗勒.2013 年2月11 日,法院选出 喀麦隆国民让-珀莱・福梅泰为副书记官长,从2013 年3月16 日起,任期七年. 27. 法院依照《规约》第二十九条每年设立一个简易程序分庭,2013 年7月31 日简易分庭组成如下: 成员 通卡院长 塞普尔韦达-阿莫尔副院长 优素福法官、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