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5-08-18 |
4 目录估价师声明.5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6 估价结果报告
10
一、估价委托人
10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10
三、估价目的.10
四、估价对象.10
五、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15
六、价值时点.20
七、价值类型.20
八、估价原则.21
九、估价依据.22
十、估价方法.23 十
一、估价结果
24 十
二、参与本次估价工作的评估专业人员.26 十
三、实地查勘期.26 十
四、估价作业期.26 附件.27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函》[(2017)朝执一评字第
16 号]复印 件?估价对象所在位Z示意图 ? 估价对象实地查勘情况和相关照片 ?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单元号:110105
009001 GB00297 F00010275]复印 件?《房屋所有权证》[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332933 号]复印件 ? 房地产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 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5 估价师声明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郑重声明:
(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本估价报告中对事实的说明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独立、客观、 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 制条件的限制.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 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 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估价专项标准进行估价工作, 撰写本估价报告.
(五)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估价委托人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做其 他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估 价委托人、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 何形式公开发表.
(六)本评估报告由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本次估价的一般假设 1. 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2.本报告的估价结果为正常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值,房地产交易需要交 易双方在了解足够的市场信息,拥有足够的谈判时间,经过谨慎的考虑和对 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预期,并具体考虑交易双方的偏好等条件下方能实现. 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及快速变现等特殊交易因素可能导致房地产价格有 较大幅度的变化,本报告未考虑这种变化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 3.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均 为合法方式取得,并支付相关税费,估价对象能够正常上市交易. 4.评估专业人员已对估价委托人所提供的、本报告所依据的估价对象的 权属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属实,并且提供了与 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资料,没有保留及隐瞒. 5.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单元 号:110105
009001 GB00297 F00010275]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证》[X 京 房权证朝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