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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加快吸引和汇聚世界一流人才,提高人才队伍水平,不断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质量,充分发挥核心人才的引 领作用,结合北大人事工作实际和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战略需 要,根据《北京大学教学科研职位分系列管理规定(试行) 》 ,制 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研系列职位(Faculty) 1.教研系列职位是北京大学为发展一流教育教学和科学研 究事业设立的核心职位. 教研系列职位招聘参照世界一流大学教 师聘任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获聘教研系列职位的教师应有明确的 教育教学任务和研究任务. 2. 教研系列职位由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副 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和教授(Full Professor)构成. 在教授职位中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资金来源情况设立讲席教授 (Chair Professor)职位. 3. 教研系列职位按照无固定期限预聘制(Tenure Track, 简称预聘-长聘制)方式管理.包括预聘职位(Tenure Track) 和长聘职位(Tenured) ,即:助理教授职位为预聘职位;
副教授 职位为预聘职位或长聘职位;
教授职位为长聘职位.受聘为预聘
6 职位的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在聘期内未获得长聘职位的, 合同期满 自然终止聘任.受聘长聘职位的副教授或教授在身体健康,无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和学术道德及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可 在学校工作至国家法定或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 4. 原则上,新聘任的助理教授和副教授聘为预聘职位.成 就特别突出的校外人才可以在引进时申请长聘职位. 5. 助理教授和副教授因学术活动需要,经学校授权批准, 可同时拥有副研究员或研究员学术头衔. 6. 教研系列职位的聘任和晋升应满足北京大学关于教师职 务聘任和晋升的基本条件和教学工作要求.除学校另有规定外, 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应不低于
96 学时或相当于
6 学分或独立 讲授
2 门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 不满足上述最低课堂教学工作量 的例外情况须由院系申报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二条 教研系列职位招聘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 业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所从事专业的最高学位. (3)拥有世界一流大学同等职位或具备相当的学术水平, 有独立发展和引领学术方向的能力和显著的发展潜力.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招聘程序
7 (1)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条件,院系成立有针对性的招 聘小组,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2)接收应聘者申请,或物色推荐候选人. (3)院系招聘小组初选(包括但不限于面试、试讲以及与 教师、学生进行互动交流,严格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 , 招聘小组向学院提交初评推荐意见报告. (4)院系党委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5)院系学术委员会、聘任委员会审议,并提交综合报告, 充分说明招聘过程(包括教育教学考察情况) 、聘任理由及聘任 职位和待遇条件建议, 要特别说明院系拟提供给候选人的工作条 件和具体工作安排等. (6)学校 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小组 审议. (7)学校人才评估专家小组审议. (8)人事部根据人才评估专家小组审议意见向学校提交综 合报告,经批准后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 3. 一般情况下,直接招聘长聘职位的,院系应参照 Tenure 评估程序要求进行外部同行专家评审后提交学校审议. 第三条 教研系列职位晋升 1. 学校参照国际学术评审机制,以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和候 选人已取得的教育教学、 学术研究和校内外服务成就以及未来发 展潜力为主要依据,确定教研系列职位的晋升.基本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