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5-09-20 |
8 (1)院系根据合同执行进展启动评估并要求候选人提供完 整材料,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2)院系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
(3)院系进行教育教学评估;
(4)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
(5)院长/系主任独立评估;
(6)学校 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小组 审议. (7)学校人才评估专家小组审议;
(8)学校批准;
(9)签署新的聘用合同. 2. 长聘职位的聘任评估(Tenure 评估) (1)预聘职位人员一般在聘期第
6 年启动并完成长聘职位 的聘任评估.教学科研成就特别突出的,经本人申请、院系同意 和学校批准,可提前申请启动评估.预聘职位的聘期原则上为
6 年, 根据学科情况最长不超过
8 年. 在聘期内未获得长聘职位的, 应按合同约定终止聘任. (2)在聘期内未获得长聘职位的,在合同期满前由本人申 请、 经院系同意、 学校批准后, 可给予不超过
1 年的离校缓冲期. 缓冲期内,除特别约定外,继续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 (3)申诉受理.评估未获通过的人员可有
1 次申诉机会. 学校 评估和晋升申诉特别委员会 负责申诉工作,该委员会由 学校人才评估专家小组负责人任命成立. 申诉范围仅限于候选人
9 认为受到性别、残疾、年龄等非学术性因素歧视,对评估结论产 生影响;
或认为在本人的评估过程中存在违反学校规章或程序的 情形.一旦关于申诉事项的结论性决定已告知候选人,候选人就 同一事项不得再次申诉. 3. 教授职位的晋升评估 晋升教授职位的候选人应是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或本学科方 向的领军学者,具有杰出的教学、研究经历和突出的原创性学术 成就,并具有相当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 一般情况下, 候选人获聘长聘副教授职位满
3 年后可申请晋 升教授职位.教学科研成就特别突出的,经本人申请、院系同意 和学校批准, 可提前申请晋升教授职位. 获得长聘副教授职位后, 申请晋升教授职位未通过的,再次申请须至少间隔
1 年以上. 各学科晋升教授职位的参考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学科发展 目标确定,原则上应参考目标群学术机构晋升教授职位的标准. 候选人根据其所在学科晋升教授职位有关标准,在征求院长/系 主任和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意见的基础上, 正式向学院系提交书 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晋升教授职位的基本评估程序与长聘职位的聘任评估一致, 且评审中特别是外送同行专家评审须强调对候选人在其所处学 科领域的学术成就贡献、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的评估. 4. 讲席教授.按照《北京大学讲席教授职位管理办法》的 规定执行.
10 5. 关于长聘职位的聘任评估具体实施按照《北京大学教研 系列长聘职位聘任实施细则(试行) 》执行. 6. 学校规定统一的时间受理教研系列长聘职位的聘任评估 和晋升申请,原则上每学年
2 次. 第四条 教研系列职位的合同管理与评估 1.获聘预聘职位的人员签署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对于持固 定期限聘用合同的助理教授和副教授,院系应在合同执行的第
3 年至第
4 年完成中期发展状态评估(简称中期评估) ,并向学校 提交完整评估报告.学校根据情况组织学校层面的评估答辩. 2.获聘长聘职位的人员签署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对于持 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副教授和教授, 任职每满三年由院系组织 综合评估考核,以此作为年薪档次和资源支持调整的依据. 第五条 教研系列职位的薪酬福利 1.教研系列职位的薪酬福利由基本年薪、单位津贴和福利 待遇构成. 2.基本年薪标准根据聘任职位、学术经历和学术水平等综 合确定. 3.单位津贴是指符合学校规定由各单位自有可支配资金支 付的津贴. 4.基本年薪增长机制. (1)标准调整.学校根据校级财力、物价水平等因素,不 定期调整基本年薪起点标准及档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