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5-09-20

11 (2)调档晋级.在定期考核评估基础上,经学校批准,基 本年薪档次可调整晋级一档, 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各级职位的 基本年薪上限. (3)越级升档.在定期考核评估基础上,对于学术成就特 别突出的,经院系推荐、学校批准,可越级升档. 5. 福利待遇.教研系列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 级别有关时,预聘职位人员参照副高级标准执行,长聘职位人员 参照正高级标准执行. 6.住房补贴.由国家住房补贴和学校特别住房补贴构成.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可申请国家住房补贴.同时,教研系 列人员可享受不超过十年期的学校特别住房补贴. 特别住房补贴 标准可根据房屋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别住房补贴根据 职位变动而变动,年限累计.若购买学校配售或组织购买的政策 性住房,则自该政策性住房按约定条件交付的下个月起,该特别 住房补贴停止发放. 7.一次性安家补贴.教研系列人员可在全职到岗工作后享 受一次性安家补贴. 8. 学术假.按照《北京大学教研系列教师实行学术假的规 定》执行. 9. 新聘教研系列人员可获得一次性基本科研启动经费,由 院系根据科研经费情况、实际工作需要等综合确定. 第六条 附则12 本办法经

2014 年1月7日学校十二届党委第

61 次常委会审 议通过,2018 年7月2日学校十三届党委第

26 次常委会审议修 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13 附件

2 为做好北京大学教研系列职位晋升和聘任工作,根据《北京 大学教研系列职位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长聘职位(Tenured) 教研系列中的教授职位和部分副教授职位为长聘职位, 获聘 此类职位的教员在身体健康,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和 学术道德及合同规定的情况下, 可在学校工作至国家法定或学校 规定的退休年龄. 第二条 长聘职位聘任的基本要求 1. 所有教研系列职位的聘任应符合《北京大学教研系列职 位管理办法(试行) 》中关于任职条件、晋升年限和申请限制的 基本规定. 2. 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学科发展规划,设定学科发展的学术 机构目标群. 目标群由 15-50 个学术水平不低于本学科当前水平 的学术机构组成,是本学科未来

5 至10 年内学科发展的主要参 照系和赶超对象.目标群由各单位提供,报学校人才评估专家小 组审定后,经学校批准执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每年 更新一次目标群名单,但需经相同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一般情

14 况下,长聘职位聘任评估(Tenure 评估)的外送同行专家以及 学术比较对象应是目标群学术机构中已取得长聘职位 (Tenured) 的全职教研系列人员. 3. 教研系列长聘职位的聘任标准应参照各学科目标群内学 术机构的相应职位标准执行. 第三条 长聘职位聘任的评审组织 1. 学校成立 人文社科人才评估专家小组 、 理工科人才 评估专家小组 和 医科人才评估专家小组 负责相关评审工作. 2. 专家小组会议由专家小组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缺席或 不能主持会议,可指定专人主持会议.所有审议环节涉及投票表 决的, 委员实到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 为有效, 同意票达到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为通过. 第四条 长聘职位聘任的基本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教研系列人员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提 交: (1)个人详细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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