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5-10-03 |
场外质押作为银行授信担保,未约定 履约保障比例. 注2:上表中银行授信协议项下各笔具体借款的还款日期以齐心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各笔具体借款合同约定 的还款日期为准. 5-1-8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质押股份数 量(股) 占所持股份 比例 占总股本 比例 齐心控股 276,899,997 43.14% 198,292,700 71.61% 30.90% 陈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 59,074,978 9.20% 57,535,000 97.39% 8.96% 合计 335,974,975 52.35% 255,827,700 76.14% 39.86%
二、齐心控股、陈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原因及具体用途 根据齐心控股、陈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齐心控股、陈钦鹏及其 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质押公司股份所取得的资金主要 用于对外投资、资金周转等用途.
三、齐心控股、陈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质权实现形式 根据回购义务人与证券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 交易协议书,证券公司实现质权的方式主要包括:对标的证券通过交易所二级市 场卖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违约处置. 证券公司有权行使质权的条件主要包括: (1)回购义务人在到期购回日、延期购 回日或提前购回日未按约定进行购回交易;
(2)因回购义务人的原因导致购回交 易交收失败;
(3)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值,回购义务人未采取补充质 押或追加保证金等其他履约保障措施使履约保障比例恢复至警戒值以上;
(4)回 购义务人质押标的证券、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且 回购义务人未按要求及时足额偿付资金;
(5)回购义务人有其他实质违约行为.
(二)股份质押银行融资的质权实现形式 根据出质人与银行签订的股份质押协议, 质权人有权实现质权的方式主要包 括直接变卖、 拍卖合同项下质物, 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 银行有权行使质权的条件主要包括: (1)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债务 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2)出质人对质物没有或 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质物权属存在争议的;
(3)质物损坏或价值重大 减损, 或质物有损坏或价值重大减损的可能, 出质人未能及时提供补充担保物的;
5-1-9 (4)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物或许可他人使 用质物的;
(5)质物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扣划、限制支付等限制措施;
(6)债务人或出质人有其他实质违约行为.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质押 协议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况.
四、齐心控股、陈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齐心控股、陈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状况良好,除持有公司股票之外,还 拥有包括深圳、上海等地的多处房产、持有多家公司股权等资产.齐心控股、陈 钦鹏及其一致行动人虽然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14%,但其整体资 信情况及债务履约情况良好,仍持有公司未质押股份 80,147,275 股,占公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