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12-06 |
200 户建档立卡 三无 贫困户 3KW 的光伏扶贫户站建设,进一步扩大光伏扶贫受益面, 巩固 三无 贫困户脱贫成果.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 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南昌县供电公司、县农业局、县扶贫 办、县商务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局、中国邮政南昌县分公司、 县国土局)
(五)实施就业扶贫工程.以 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 户 为目标,建立就业帮扶对象基础台账,提高就业服务、技能 培训精准度.每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继续加强对未 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鼓励县内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对企业(单位)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在法 ―
7 ― 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及稳定经营场所,从事个体 经营或种养殖业生产的贫困人口按规定提供不超过
10 万元的贴息 贷款.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做好建 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引荐就业.同时,进一步加强输出地与 输入地的沟通衔接,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 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六)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资 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通过企业助学、宗亲助学、助学基金等 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形成全社会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实现资 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和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确保没有 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因贫失学、因贫辍学,坚决斩断贫困 代际传递.对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每人每年
1500 元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 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在校内学生宿舍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生每生每年
1250 元, 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
200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公办学校的非学生宿舍内寄宿的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
800 元的标准发放政府资助金;
对普 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按最高档发 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对在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 财政分别按照每生每年
850 至4500 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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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在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建 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
2000 元标准发放国家 助学金;
对未录取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录取免费 就读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考生,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
500 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
1000 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资助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
按 每人
5000 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资助解决大学第一年 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对当年录取普通高 校和高校在读的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学生每年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