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12-13 |
2277 与职员联络. 5.6 一般而言,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足够及妥当,本办事处会在收到申请表格当日起计六星期(适用於已开 立帐户的申请人)或八星期(适用於首次开立帐户的申请人)内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不齐或不正确,本办事处会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或提供补充资料,审批申请的时间会因而较长.此外,如发 还的款项需用作偿还免入息审查贷款,或遇其他特殊情况,审批申请的时间亦会较长.申请人如在上述时限 两星期后仍未收到书面回覆,请致电3142
2277 与职员联络.
4 5.7 当已发放资助达20,000 港元上限,或申请人年龄届满71 岁当日(以日期较早者为准),申请人的持续进修 基金帐户便会停止运作. 5.8 有关持续进修基金的最新资料,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
网址: https://www.wfsfaa.gov.hk/cef). 6. 资料处理 6.1 申请人有责任向本办事处提供申请表格所要求关於其个人的资料.本办事处会根鋈俗柿纤揭ㄔ彼⒊ 的《身分证号码及其他身分代号实务守则》第3.2.1.2 条,要求申请人提供其香港智能身份证副本.有关守则 详情,请浏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网页(
网址: https://www.pcpd.org.hk).如申请人未能遵照上述要求, 本办事处可能无法处理其申请.对於申请表格上填报的个人资料,本办事处将作下列用途U (a) 关乎处理和覆查就持续进修基金而提出的申请的各种活动,包括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与其他资料库的资 料核对,以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上文第2.3 及2.4 段所列的准则. (b) 关乎追讨付款及核实申请(如有的话)的各种活动. (c) 统计与研究用途. 6.2 申请表格上填报的个人资料以及其他补充资料,可为上文第6.1 段所述的目的,或在法律授权或规定作出披 露的情况下,向特区政府的政策局和部门以及向院校 / 培训机构披露. 6.3 如有需要,本办事处会为上文第6.1 段所述的目的,联络院校 / 培训机构、其他政府部门及组织,以核实申 请表格上的资料. 6.4 根陡鋈俗柿(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 章)第18 及22 条以及附表1 第6 原则,申请人有权要求 查阅和改正申请表格上的个人资料. 6.5 如欲查询或要求改正申请表格上的个人资料,可以书面方式向本办事处提出.地址:香港荃湾青山公路388 号中染大厦25 楼07-11 室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7. 其他事项 7.1 申请人有责任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全部而且真实的资料,并提供全部所需的文件.任何失实陈述或漏报资料均 可能导致申请被拒和 / 或被追讨已付予申请人的全数款项,而且可能遭受循法律程序的追讨.申请人须注 意,根兜燎宰锾趵(香港法例第210 章),任何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或金钱利益,即属犯罪,一经 定罪,可判处监禁十年.此外,根斗乐够呗柑趵(香港法例第201 章),任何人向本办事处或学生资 助处的雇员提供任何利益(例如金钱、馈赠等),作为该人员协助或加速处理申请的诱因或报酬,亦属犯罪. 7.2 倘本办事处因计算错误而超额发放款项,申请人须在本办事处提出要求时,一次过退还该部分的款项. 7.3 申请人应核对申请结果通知书所载的个人资料、基金课程资料及发还金额.假如所列出的院校 / 培训机构的 名称、修读课程、通讯地址或银行帐户号码等资料有误,申请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办事处. 7.4 申请人须保留所有已提交文件的正本(例如学费收⑿薇现っ鞯),以便本办事处作核实用途. 7.5 除获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豁免外,所有基金课程必须以按月等额形式收取学费.有关已获豁免的院校 / 培训机 构名单,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