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1-13 |
10400042 20599910的银行汇票 (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出票日期为2017年6月2日, 申请人为聚光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为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公室) , 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 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2月27日判决:
一、 宣告聚光 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
10400042
20599910、 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的银行汇票无 效;
二、 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 申请人聚光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申请费人民币 100元、 公告费人民币650元, 由申请人聚光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108民催47号 本院于2017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聚光科 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 对其遗失的 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营业部号码为
10400042 20599908的银行汇票 (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出票日期为2017年6月2日, 申请人为聚光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为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公室) , 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 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2月27日判决:
一、 宣告聚光 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
10400042
20599908、 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整的银行汇票无 效;
二、 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 申请人聚光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申请费人民币 100元、 公告费人民币650元, 由申请人聚光科技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108民初4821号 王喜: 本院对原告浙江锐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 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 (2017) 浙0108民初4821 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 逾期 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108民初4819号 刘大治: 本院对原告浙江锐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 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 (2017) 浙0108民初 481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慈溪恒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