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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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年年年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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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月月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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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日日日第十 第十 第十 第十九 九九九次股东大会通过 次股东大会通过 次股东大会通过 次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修订 修订 修订稿 稿稿稿) ) )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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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上海市股份制试点企业的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财办(92)177 号文批准, 以募集的方法设立;
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95)17 号文和国家体改委体改生(95)117 号文的精神,按《公司法》 的要求进行规范,并于
1997 年4月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5月2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沪人金股字(92)36 号文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6.852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 元).其中,公司向境内投 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73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 元),分别于
1994 年1月28 日、
1994 年8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每股面值拆细为
1 元)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ONGSHE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72.806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性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