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1-15 |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实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发展方向,以资产经营和 资本经营为纽带,规避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回报股东.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 电脑及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软件的开发、销售,半导体集成电器的产品开发、设计、制 造及相关系统产品和系统集成、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新型材料(除专项规定)的生产及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 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易,仓储,物业管理,机电产品,自有房屋的出售和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八条
1992 年5月28 日, 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为主发起人, 联合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 中国粮食贸易公司、中国植物油公司、上海市油脂公司、上海市面粉公司、上海海鸥酿造公司、 上海市饲料公司、上海市粮食工程承包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上海市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上海市浦东分行等共
11 家发起人按每股面值
10 元价格认购公司股票.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4 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认购 200.714 万股,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 认购 80.245 万股,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中国粮食贸易公司认购
20 万股,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中国植物油公司认购
20 万股,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上海市油脂公司认购 21.974 万股,以土地 使用权出资;
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认购 5.17 万股,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2872.8066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1.公开发行股份;
2.非公开发行股份;
3.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4.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