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6-01-20 |
2017 年、2018 年实际盈利情况基本相符, 具备合理性.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泰富投资承诺归母 净利润数较收益法下预测归母净利润数略高,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 况及近年盈利情况,具备合理性,有利于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 (2)请结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影响因素详细说明相关业绩承诺数 呈现波动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如前所述,标的公司 2019-2021 年度的承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34,325.68 万元、332,305.42 万元和 339,329.44 万元,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钢铁行业竞 争加剧、乘用车销售有所下滑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承诺利润数较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有所下调,具备合理性.同时,标的公司 2019-2021 年承诺 的净利润略有波动,主要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有关,具体如下:
(一)个别生产设备存在于
2020 年停产预期 受国家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影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的相关意见:加快淘 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设施,淘汰炭化室高度在 4.3 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