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2-08 |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 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发展油品投资公司 )为 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简称 发展碧辟公 司 ) 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库, 继续按 60% 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南沙所)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南沙所)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旭 经营范围:建造、经营、出租和管理油库及其配套设施;
从 事成品油的储存及其配套服务;
从事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的储存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其配套服务及相关领域提供技术、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从 事燃料油的批发和进口业务,从事成品油的批发经营业务(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设计许可证管 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3 年5月31 日,发展碧辟公司总资 产86,035.57 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 38,523.65 万元人民币,所 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47,511.92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347.62 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发展油品投资公司为发展碧辟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发展碧辟油品公司拥有的广州南沙油库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燃 料油指定交割油库,碧辟油品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的合作 协议将于
2013 年6月30 日到期.发展碧辟公司拟继续与上海期 货交易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 ,成为上海 期货交易所期货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协议有效期自
2013 年7月1日起至
2015 年6月30 日止.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 库协议书》要求提供担保的条款,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 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发展油品投资公司 )就发展碧辟 油品公司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应承担的一切违约责任,继续 按60%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发展油品投资公司为发展碧辟公司提供的以上担保责任有效 期间明确,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对公司及属下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保 情况进行审查,公司为属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1,124,505,015.75 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除本次担保外,公 司存在以下担保:
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属下全 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公司按 30%股权比例为同煤广发化 学工业有限公司履行人民币
3 亿元债务向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签订《保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期限为 十年,保证期间为项目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详见公司于
2010 年12 月30 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 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