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6-02-21 |
(三)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急需聘用高 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
五、岗位等级与比例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
7 个等级, ―4― 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
3 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
3 个等级,即十 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 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 70%, 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 5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 国家专设的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的 控制目标为 2:3:4:1.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岗 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1:3:6;
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2:4:4;
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3;
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 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为主体,辅系列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设置应低于教师岗位的最高等级, 我校 首次岗位设置工作中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为四级.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
8 个等级,即三至十级.现行的厅级正职、厅 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 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 ―5― 根据岗位设置原则,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 20%.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分 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 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不 分等级. 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降低工勤技能岗位的比 例.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 之和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5%;
三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 的40%;
四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25%;
五级岗位占工勤 技能岗位总量的 20%;
普通工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10%.
(四)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 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 理权限予以核销. 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 暂不设置特设岗位.
六、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
(一)教师岗位.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 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 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 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6― 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 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 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 位.
(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根据 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 并与学校目前执行的专业技术职 务系列保持一致.
七、岗位聘用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