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02-21 |
6 本案即为采取区块链取证技术的实例, 据取证的第三方平台 中经天平 所称, 本案中的区块链 取证具体分为取和存两个阶段: 首先是事前取证阶段, 通过网页取证、检测网络环境, 包括查看 对方的 IP 地址、注册备案号, 以及登录对方的主页等一系列综合手段来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其 次是存证阶段, 即提取一个哈希值作为证据的唯一 ID, 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分布式存储, 中经 天平称其在此阶段综合运用了可信时间、区块链以保证证据不被篡改.不难推测, 该电子数据 的真实性将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本案时的一个争议焦点, 与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杭州华泰一 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的做法类似, 北京互联网法院可能从中经天平平台是否具备资质, 其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否符合标准, 以及采 集的内容是否完整可靠等方面进行分析, 结合对方当事人是否提出相反证据以决定是否采纳这 一证据. 总结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个案件虽然尚未审结, 但是仍然给我们以下启示: 第一,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林林总总的基于互联网的纠纷将会不断涌现.该些纠纷反映了互联 网经济的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互动和竞争.通过法院解决这些纠纷则有助于建立良性有序的互联网经济 竞争环境. 第二, 互联网上丰富的内容也带来 作品 的复杂样式、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 其在多大程度上, 受何种知 识产权保护, 可能未必局限于传统法律的字面表述, 而要从其法意理解. 第三, 互联网的互动性和高速传播, 要求更加有效和及时的纠纷解决机制, 以及相应的举证和庭审制度, 杭州互联网法院以及本案采用的区块链取证, 则是在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抖音 诉 伙拍 ――短视频平台之争背后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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