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02-21 |
2008 年2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三部门制定的 《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并决定与事 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 在山西、 上海、 广东、 浙江、 重庆5省市进行试点.国务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将按照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机制、 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建立退休 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制度的思路, 对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作出规定. 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
22 条第
1 款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规定与第
20 条有关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 是社会保险法第
3 条规定的 广 覆盖 原则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城镇, 有相当数量的没有工作经历, 因而不 可能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 他们的生活来源主 要依靠子女提供;
对于没有子女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的老年人, 靠低保维持最简单的生活, 晚年的生活状态 比较悲惨, 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极不适应.为了让没 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生活得到保障, 参照国际社会的 普遍做法, 社会保险法对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作出了 规定. 财务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
11 条第
1 款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12 条第
1 款规定: 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2款规定: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这是我国特有的、 不同 于其他国家而实行的部分积累制的财务制度, 也是对实 施了十余年的国务院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规的确认.
1995 年3月, 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 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在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下,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 会统筹基金账户,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为职 工设立的个人账户.职工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社会统筹 账户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与此同 时还发布了两个实施方案, 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一》 和 《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 二》 , 供各地城市选择.各地在实施两个方案的过程中, 由于价值取向的不同, 因而确定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 的比例也不同.第一个方案强调发挥个人账户的作用, 即强调制度的激励机制, 以体现制度带来的效率;
第二 个方案强调发挥社会统筹的作用, 即强调多发挥社会保 险的共济功能, 以体现社会公平.不同的账户比例, 不 仅成为职工在地区之间流动的障碍, 不符合市场经济建 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而且造成不同地区基本养老 保险金待遇的差别, 为未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带 来困难. 鉴于以上问题, 国务院于
1997 年7月16 日发布了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 决定的核心内容是三个 统一 , 主要是统一企业和个人 的缴费比例以及统一个人账户规模.2000 年12 月25 日, 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 案的通知》 将个人账户的缴费率由本人工资的 11%降到 8%, 同时扩大社会统筹部分, 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 户, 企业缴费全部记入统筹基金而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这一改变, 表明国家在社会保障上由注重效率与公平逐 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