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6-03-12

100 万元,同一申请人的港、澳、台地区授权专利,年度资助总 额不超过

5 万元.

(二)国(境)外专利产业化奖励 1.申请.由申请人通过江苏省专利资助管理系统网上自行 ―

7 ― 申报,按照系统指定的文件目录上传下列申请材料: (1)在系统上填写《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资金国(境)外 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 (附件 5) . (2) 《信用承诺书》扫描件(附件 6) ;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 业注册资金中外资比例证明材料、 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证明材料、属于政府支持项目证明材料、专利实施许可收益证明 材料等原件扫描件;

(5)境外国家(地区)授权专利证书或授权公布文本扫描 件及中文译本原件扫描件;

(6)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产业化检索报告原件 扫描件;

(7)在境外国家(地区)专利产业化证明材料:包括与专 利授权地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 专利产品出口授权地报关单原件 扫描件, 以及利用该专利在授权地进行商业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 扫描件. 2.汇总.由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登陆江苏省专利资助 管理系统,汇总和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上传设区市 知识产权局审核.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完成审核工作后,通过省专 利资助管理系统提交. 《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资金国(境)外专 利产业化奖励申请汇总表》纸件(附件 3)由设区市和县(市) ―

8 ― 知识产权局分别填写, 会同级财政盖章后由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统 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市........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