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6-03-12 |
第二章从版权的使用与使用人的角度审视网络环境下涉及版权各方 的权利平衡.该章作者李治安教授从版权使用人的角色、行为,以及版权技 术保护措施与合理使用等方面,特别是从美国和台湾版权法的角度,系统地 探讨了版权使用人在文化发展中的社会价值,进而呼吁各界给予版权使用人 x 序言应有的重视,确定其在版权制度中的主体性,从而改变版权制度中重视保护 版权人而轻忽版权使用人权益的现状,达致一个平衡健全的版权制度.该章 囊括大量中外涉及版权使用和使用人的学术观点和典型案例,为此领域的进 一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用户衍生内容」 是否应该被当作对版权作品的 「合理使用」 ,成为近年来 版权学界争论的焦点.如前所说,时至今日,全世界只有加拿大的版权法将 UGC 纳入版权 「公平处理」 例外.本书
第三章关文伟教授向我们介绍了香港 版权法修订过程中拒绝接受 UGC 例外的原因、争论重点,以及作者个人对 此问题的评价.他认为,香港接纳戏仿版权例外但拒绝用户衍生内容版权例 外,不合法律逻辑,也非明智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以 「戏仿」 被纳入 「公平处理」 为例,强调言论自由在修法过程中的重要性,但他认为版权与言 论自由分属私法与公法两域,虽然二者共生互补并无冲突,然而版权法修订 不应成为言论自由的论坛,而应关注网络环境下版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利益 平衡,比如如何处置 UGC 的问题. 与前三章相呼应,
第四章从司法实践角度探讨版权制度的平衡.该章作 者陶中怡博士根舐椒ㄔ赫攵院侠硎褂玫乃痉ㄅ芯,为我们呈现了大陆法 院将合理使用从 「封闭」 模式变成 「开放」 模式的司法实践,并分析了这样做 的原因和利弊,以及大陆版权法第三次修改在 「合理使用」 制度上存在的问 题.作者认为网络时代的合理使用制度应该既保持一定开放性,同时也要减 少不确定性,为此,版权法修改应该增加认定合理使用的原则性条款,确保 法官在必要情形下列举新的合理使用的空间. 本书第二部分的四篇论文侧重探讨网络侵权与责任认定.冯震宇教授在
第五章根ㄍ宸ㄔ旱呐芯,探讨数码版权侵害责任的认定.冯教授通过对 一系列美国以及台湾法院针对计算机软件侵权以及点对点 (Peer to Peer) 侵权 案例的分析,让我们看到法院在面对新技术引发的侵权时,必须发展出不同 的认定标准,比如 「引诱侵权」 (inducement infringement) 和 「抽离―过滤― 比较」 的三步测试法 (AbstractionCFiltrationCComparison test) ,以平衡权利人 与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法院判决也日益注重使用间接侵权理论, 使合理使用的抗辩变得难以发挥.因此法院如何能够统一标准,发展出共同 的判定侵权的模式攸关重要. 张平教授与张金平博士候选人合作的
第六章从影视作品著手,探讨版权 侵权的认定与责任分析.具体而言,该文以最近轰动海峡两岸的 「琼瑶诉于 正」 案为主,从 「思想与表达区分原则」 出发,探讨 「抽象法」 与 「整体观感法」 序言xi 在确定侵权问题上的中美差异,然后探讨美国法院的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方法 ( 「接触+实质性相似」 ) 在大陆司法实践中的 「水土不服」 ,最后探讨了停止 版权侵权的司法救济.作者主张宽严相济的救济制度,法官应当把握好司法 救济尺度,综合考虑侵权的权利类型、侵权程度以及侵权给权利人带来的损 失等因素后作出停止侵权禁令. 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