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6-03-24

2016 年4月8日合法解除. 起诉公司索赔败诉 一审法院认为, 陈某于

2016 年3月8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书, 已作出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且公司已收到其离职申 请书, 陈某的离职申请不能撤回.一审法院 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因陈某辞职于

2016 年4月8日解除.陈某不服, 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 陈某于

2016 年3月8日向某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属于劳动者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行为, 不以用人单位的同 意为构成要件, 亦不能在用人单位收到后撤 回.法院遂判决驳回陈某的上诉请求. 北京二中院法官表示, 《劳动合同法》 第 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行 使单方解除权具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经送达用人单位即生效的形成权特质, 不 可反悔, 不可撤销, 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 果已经产生.本案中, 被告公司于

2016 年3月8日收到陈某提出的离职申请后, 无需审 批, 即发生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陈某于

30 日之内申请 撤回离职申请 并不 影响其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法律后果.双方 劳动合同因陈某辞职而解除, 其关于已经撤 回离职申请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北晨) 湖南省岳阳的丁某贩卖 冰毒 给吸毒 人员陶某、李某,并获 毒资

200 元,经鉴定, 贩卖的毒品未检出甲基苯丙胺、 氯胺酮 和海洛因成分.近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 判处丁某拘役

5 个月, 并处罚金. 今年8月,丁某将从他人手中获得的用透明玻璃瓶装着的白色晶体(似毒品状 物) 放在家中饮水机柜子里.8月2日,吸毒人员陶某、李某向丁某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 丁某将从该玻璃瓶中分出的一小包白色晶体贩卖给了陶某、李某,获得 毒资

200 元.8月21 日,公安机关从丁某家中将饮水机柜子里透明玻璃瓶装着的白色晶体计8.7 克(疑似毒品) 查获.经鉴定: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丁某因意 志以外的原因将不含有毒品成分的白色晶 体状物当作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属于贩卖毒品未遂, 应从轻处罚.据此, 法院遂 作出前述判决 (潇湘) 已办网签付首付款, 能否退房? 乐东雷先生问: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已办理了网签 并支付了首付.现在, 因为家庭纠纷, 我想退房.但房管 局以 该房已办理网签 为由, 不予办理, 请问房管局的说 法对吗? 答复: 网签是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 理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 因此网签就意味着你已经签订了房 屋买卖合同.据此, 你因家庭原因导致退房, 会被认定为违 约, 作为房屋出售人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 也有权要求 你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网签的撤销, 如果你在没有就合同解除与房屋出售 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单独要求撤销该备案, 房管局是有权 拒绝的.但若你与房屋出售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共同提出 撤销网签申请, 房管局是无权干涉的. 做微商是否要办营业执照? 琼海郑女士问: 两年前, 我辞职做微商, 通过微信对外 销售我做的蛋糕等甜食, 生意很好.因为是做微商, 没有固 定的店面, 我一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最近我 听说以后做微商也需要办理相关证照.请问, 做微商是否需 要办理营业执照? 答复: 微商、 代购常年游离于政府、 法律监管之外, 存 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为此, 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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