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04-10 |
二、公司员工通过持股平台认购股份的行为,是否约定了服务期等限制条件,是 否应当一次性确认支付费用 根据虹皓投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员工通过持股平台认购股份的行为 存在
3 年服务期条件,除此之外,无业绩条件或其他限制性条件约束. 8-2-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第六条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 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等待期是 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可行权条 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 才可行权的条件. 基于上述规定,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以权益计算股份支付安排的公允价值,在三年的服务期内摊销确 认为期间费用,并根据授予员工所对应的业务职能分别确认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 研发费用等.公司未将上述股份支付相关费用进行一次性确认具有合理性.
三、老股东是否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是否均按照各自原持股比 例获得新增股份 虹皓投资增资前心脉有限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心脉 4,455.00 99.00
2 微创投资 45.00 1.00 合计 4,500.00 100.00 虹皓投资增资后心脉有限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心脉 4,455.00 84.15
2 微创投资 45.00 0.85
3 虹皓投资 794.12 15.00 合计 5,294.12 100.00 本次增资老股东均未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
四、增资行为如涉及股份支付,发行人是否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 披露股份支付的形成原因、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以及计算过程,股份支付 事项是否会对期初未分配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2014 年10 月,公司引入虹皓投资增资,其出资人结构如下: 8-2-5 出资人身份 通过虹皓投资享有 注册资本金额 (万元) 通过虹皓投资占公 司注册资本比例 增资金额 (万元) 是否涉及 股份支付 心脉有限员工 424.40 8.02% 1,576.56 是 微创医疗其他子公司员工 208.19 3.93% 773.41 否 股东单位 161.53 3.05% 600.03 否 合计 794.12 15.00% 2,950.00 -
2014 年5月,心脉有限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微创心脉医疗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拟了解公司大动脉及外周产品业务市场价值估值报告》(沪东洲 资咨报[2014]0385190 号),对公司大动脉及外周产品业务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 上述估值报告,心脉有限以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20,900.00 万元. 考虑到评估报告基准日至虹皓投资增资日间隔较短,公司业务无重大变化,本次 增资前后
12 个月内,心脉有限未引进其他外部投资人入股,且虹皓投资增资款项全部 用于心脉有限从上海微创购买相关资产.因此,上述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可作为增 资日公允价值. 股份支付相关费用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增资时公司整体公允价值(万元) A 20,900 公司员工通过虹皓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 B 8.02% 公司员工通过虹皓投资所持公司权益公允价值(万元) C=A*B 1,675.43 公司员工通过虹皓投资向发行人增资金额(万元) D 1,5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