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6-05-01
我们作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2018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议,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议

15 次,我们积极 出席董事会,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的,采用通讯方式对议 案进行审议表决或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理行使表决.每 次会议均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 议案,提出建议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 进公司科学决策.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在对公司董事 会所审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不存在 投"反对票" 、 "弃权票"事项.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董事会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李存慧

9 0

6 3

0 是2秦联晋

9 2

7 0

0 否6张建华

9 2

6 1

0 否5王彩俊

9 1

7 1

0 否4姚小民

6 2

4 0

0 否2肖勇

6 2

4 0

0 否2安燕晨

6 2

4 0

0 否2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 等要求,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 司管理层人员交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董事会做出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努力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2018年3 月31日

1、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子公司三维邦海6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年4 月24日

1、关于对祁百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田旭 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并提名刘成海、刘安民先生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田旭东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总经理及牛俊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 见. 同意 2018年4 月28日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追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 分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利润分配预 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子公司山西三维 化工有限公司与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协 议》、《房屋、构筑物、服务设施租赁协议》、《土地租 赁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年6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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