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05-12 |
(ii) 新鸿基独立股东根鲜泄嬖蛑惺视霉娑ㄅ既瞎盒;
(iii) 新鸿基独立股东根鲜泄嬖蛑惺视霉娑ㄅ季团浞⒓胺⑿腥瞎汗煞荻诔鎏囟ㄊ谌;
(iv) 联交所批准认购股份之上市及买卖;
及(v) 完成第一次配售事项及第二次配售事项.上述任何条件均不得豁免.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之上市及买卖.认购股份将於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之时与其他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认购事项为有条件及不一定会进行.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联合集团、联合地产及新鸿基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认购事项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 或在符合上市规则之情况下新鸿基与卖方可能同意之较后日期)或 之前完成,否则认购事项将告失效及终止.倘认购事项得以完成,新鸿基将承担有关第二次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一切成本及费用,预计约为16,000,000港元.卖方就第二次配售事项完成日期与认购事项完成日期之间从第二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之利息收益将支付予新鸿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影响於紧接第二次配售事项完成前、紧随第二次配售事项完成后但认购事项完成前,以及紧随第二次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均完成后,新鸿基之股权架构分布如下:新鸿基概约股权百分比( 附注1) 紧接第二次紧随第二次紧随第二次配售事项及配售事项后配售事项后及各方人士认购事项前惟认购事项前认购事项后卖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61.43 55.09 62.55 ( 附注2) ( 附注3) ( 附注4) 承配人-6.34 5.29 公众人士38.57 38.57 32.16 合共100.00 100.00 100.00 附注:1. 该等数字假设由本公布日期后直至认购事项完成之日期间,除认购股份外,新鸿基并无发行或购买新股份,及除第二批配售股份外,卖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并无出售或购买任何股份.2. 该等权益包括765,239,892股股份,其中卖方持有并实益拥有765,198,892股股份,而联合地产董事Steven Samuel Zoellner先生全资拥有之公司则持有并实益拥有41,000股股份.3. 该等权益包括686,239,892股股份,其中卖方持有并实益拥有686,198,892股股份,而联合地产董事Steven Samuel Zoellner先生全资拥有之公司则持有并实益拥有41,000股股份.4. 该等权益包括934,239,892股股份,其中卖方持有并实益拥有934,198,892股股份,而联合地产董事Steven Samuel Zoellner先生全资拥有之公司则持有并实益拥有41,000股股份.紧随第一次配售事项完成后,卖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於新鸿基已发行股本之总实益权益已由约74.99%减至约61.43%. 紧随第二次配售事项完成后,卖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於新鸿基已发行股本之总实益权益将由约61.43%减至约55.09%, 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