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05-20 |
反对 3,892,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75%;
弃权 1,416,2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09%. 关联股东莱钢集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关于
08 莱钢债 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的 议案》 ;
8 本公司于2008年3月发行了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发行规模共 计20亿元的公司债券( 08莱钢债 ) .济南钢铁拟换股吸收合并 公司.基于公司债券的特点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可能对 08莱钢 债 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根据《公司法》第174条,债券持 有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08莱钢债 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供 08莱钢债 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按照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约定, 提请 08莱钢债 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于2011年5月4日召开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 08莱钢债 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经与 会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债券持有人最终的利益保护具体方案 为:由山钢集团向债券持有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足以对到期债券 还本付息的偿债担保.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 08莱钢债 债券持有人利益保 护具体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终方案以公司股东大会 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是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一部分, 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 整体,其中任一交易未获通过或批准或终止实施,则本议案自动 失效或终止实施.
9 同意 62,07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1.66%;
反对 3,198,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4.72%;
弃权 2,447,31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3.62%. 关联股东莱钢集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项, 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换股比 例、换股价格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和 监管机构的要求修改交易文件;
3、进行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的审批程序,制作、签署 并申报相关的申报文件,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审批事宜;
4、签署必要公司文件,办理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所有 工商变更、税务、质检、外汇等的注销登记,资产转让过户、业 务移交变更、合同变更或终止、人员承接等手续;
5、确定并公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莱钢股份股东现金选择 权的实施方案;
6、办理因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除权、除 息等事项而对换股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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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换股方案的具体执行及实施;
8、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具 体执行及实施;
9、办理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事宜并 办理相关公告;
10、办理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