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6-06-15 |
(四)乡级审核(每年
3 月15 日前) 6.乡级走访调查.由两名以上乡(镇、街道)干部和 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 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 至少要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 字证明.如实在《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审核表》(简称《审核表》)上记录. 7.第二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审 核组,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 上报人员名单.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 情况分别在乡(镇、街道)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 十天.乡(镇、街道)设立举报信箱. 8.向县(市、区)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 由乡(镇、街道)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 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 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 名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评议表》、《审核表》报送县(市、区) 人口计生委.
(五)县级确认(每年
3 月31 日前) 9.县级全面复核.县(市、区)人口计生委组织人员 对乡级上报的对象进行全员复查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 乡级审核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核表》上记录. 10.第三榜公示.将审核通过对象名单反馈给所在乡 (镇、街道),分别在乡、村、组张榜公示十天,并通过 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1.审批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委负 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 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县级人口计生委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