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6-30 |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3-1-2-2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云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证券发行 或 本次 发行 ) ,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作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或 本机构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 (以下简称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保荐办法》 ) 、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3-1-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程超:于200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永辉 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等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 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言:于2014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换债券等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谢望钦 谢望钦:于2016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执行北京阳光喜铺婚礼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 广东海帝隽绣东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 行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赖天行、白杨、沈沁、洪光、童俊豪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Rayclou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6,0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谭光华 3-1-2-4 成立日期:
2013 年8月29 日(2016 年4月18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