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6-06-30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5 层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5 层 邮政编码:

310052 联系

电话: 0571-8102

5116 传真: 0571-8102

5116 互联

网址: www.raycloud.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 成、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设备、手机软件.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五)发行人与本机构之间的关联关系

1、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本机构之全资子公司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光云科技股东置展投资 99.01%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其有限合伙人,置展投 资持有光云科技 0.86%股份.除此以外,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其他子公司不 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或本机构下属企业股份的情况;

3、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中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央汇 金 或 上级股东单位 )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 司约 55.68%的股权,同时,中央汇金的下属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2-5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中金公司约 0.02%的 股权.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 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 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 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 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料,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 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 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5、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保荐机构 独立性的关联关系.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虽本机构 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光云科技股东置展投资 99.01%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其有限 合伙人,但仍不影响本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六)本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中金公司质控和内核制度,本机 构自项目立项后即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建对应的质控小组, 质控小组 对项目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

内核部组建内核工作小组,与内核委员会共同 负责实施内核工作, 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 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 责.本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申请项目立项时, 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就立项申请从项目执 行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内核部从项目关键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 (2)辅导阶段的审核 辅导期间,项目组需向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汇报辅导进展情况,项目组 3-1-2-6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辅导备案申请、辅导报告、辅导验收申请等文件需 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 经质控小组审核通过并获得内核工作小组确认后 方可对外报送.项目组在重点核查工作实施之前,应就具体核查计划与质控小组 进行讨论并获得质控小组的确认;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