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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4,033.064 万股,本次拟发行 1,350 万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5,383.064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熊立武(持股20,568,626 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十 六个月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 宁波科思(持股 11,292,580 股)、合肥永天(持股 8,066,128 股)和蔡卫华(持股403,306 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 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公司董事李惠(持有合肥永天 50%股权) 就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十二个月锁 定期满后, 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960,362.99元.经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 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根据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6月15日,本公司办理 了新的生产许可证(编号:MB生许证字[066]号),根据国防科工委民爆管理局 《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炸药生产能力调整的批复》(委爆字 [2007]69号),本公司许可生产能力调增为6万吨,调增的具体内容为本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实施的炸药现场混装车及地面制备站建设项目(新增许可生产能力 8000吨)、年产12000吨连续化自动化(含自动包装)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 (新增许可生产能力1.2万吨)以及兼并重组马钢(集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炸 药厂(新增许可生产能力1.6万吨).2007年10月9日,国防科工委下发《关于调 整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工业炸药生产计划的通知》(委爆函 [2007]111号),同意公司调整2007年工业炸药生产计划,并同时换发了新的生 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能力由6万吨调增为6.6万吨.具体内容为:胶状乳化炸药生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产计划由12000吨调整为15000吨,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计划由12000吨调整为15000 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许可生产能力为6.6万吨. 本公司许可生产能力情况如下表: 许可品种 许可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