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08-08 |
2007 年实际产量 备注乳化炸药(胶状)
15000 吨14,989 吨 粉状乳化炸药
15000 吨14,993 吨 宁国生产点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现场混装车
1 台)
2000 吨3,996 吨 乳化炸药(胶状) (现场混装车
3 台)
6000 吨 粉状乳化炸药
12000 吨-募集资金投向 乳化炸药(胶状)
10000 吨665 吨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现场混装车
2 台)
4000 吨 乳化铵油炸药
2000 吨 马鞍山生产点 合计
66000 吨34,643 吨 公司许可生产能力的调整是在民爆行业着力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优化产品结 构的背景下实现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合公司目前的市场情况以及未来与马钢集团、海螺水泥的合作前景,为确 保公司许可生产能力的实现,公司在现有 34,643 吨产量(含2007 年的现场混装 炸药产量 3,996 吨和马鞍山生产点
2007 年11-12 月产量
665 吨)的基础上,以 募集资金投资增加
20000 吨的产能(含2007 年的现场混装炸药
4000 吨产能), 同时自筹资金实施对马鞍山生产点的技术改造,使其生产能力达到
16000 吨. 公司凭借自身产品、 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能够确保产能得到充分有效利 用,公司乳化炸药和现场混装炸药产品的市场需求前景较好,但不排除因市场环 境发生较大变化而引致的市场开拓风险.
四、2005年6月1日前,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的定价主要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 调整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出厂价格的通知》(计价管[1996]288号文)确定,2005 年6月1日后,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的定价主要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 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841号).执行国家新指导价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内容2004 年2005 年2006 年2007 年 (母公司) 胶状乳化炸药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单位售价(元/吨) 3,725.99 4,193.91 4,292.92 4,310.51
2005 年调价后比调价前增加 的单位利润(元/吨) 467.92 566.93 584.51 销售数量(吨) 7,719.834 14,995.156 14,998.44 对胶状乳化炸药利润额的影响 (元) 3,612,264.85 8,501,203.79 8,766,800.59 粉状乳化炸药 单位售价(元/吨) 3,800.39 4,126.68 4,226.34 4,248.40
2005 年调价后比调价前增加 的单位利润(元/吨) 326.29 425.95 448.01 销售数量(吨) 12,276.17 13,972.69 14,988.29 对粉状乳化炸药利润额的影响 (元) 4,005,590.12 5,951,666.45 6,714,964.24 对利润总额的累计影响(元) 7,617,854.97 14,452,870.24 15,481,764.84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因素:
1、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民用爆破器材行业 十 一五 规划纲要》的发布,指出了民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为行业内优质企业 提供了发展壮大的重要机遇. 如果本公司不能充分利用民爆行业产业政策调整和 产品结构优化所带来的发展机遇,迅速扩大产能、占领市场,或在业务模式、营 销策略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公司能 否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将面临一定风险.
2、本公司主导产品乳化炸药属于含水炸药的一种,在生产、储存、运输和 使用等过程中具有很高的安全性,但由于民爆产品固有的危险爆炸属性,不能完 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3、根据《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 展的决定〉的意见》(皖地税[2003]137号)中 民营企业用盈利扩大投资并注 册资本,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在保证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比上年有所增长的情 况下,经地方政府同意,地税机关审核,可对再投资部分酌情减免所得税 的有 关税收优惠政策内容,2004年至今,本公司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 额累计为1320.65万元. 本公司享受的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额度已经全部减免完毕, 本公司将不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本公司享受的该项税收优惠为安徽省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税法政策 中无明确规定,存在被追缴的可能.为此,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如果安 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享受税收优惠被税务部门追缴, 将按出资比例共同承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担公司上市前各年度应补交的所得税款及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