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8-09 |
3 (3) 中信大锰矿业向广西锡山供应电力及辅助材料 广西锡山於提供地下采矿服务及,若於上述第(2)段落成功中 标获授予合同后,提供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过程中耗用 电力及辅助材料. 根阋痪拍旯阄魑叫,中信大锰矿业收取电力及辅 助材料的费用乃按电力及辅助材料的单位价格乘以广西锡山 在大新锰矿实际用电量及辅助材料使用量而计算. 电力及辅助材料的单位价格乃经中信大锰矿业与广西锡山按 照公平及合理原则进行公平商业磋商而厘定并根行糯竺 矿业采购该电力及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不少于10%的利润 而计算. 电力的提成主要为补偿中信大锰矿业於输电时损耗电力所产 生的开支以及其他营运费用和维修费用.广西锡山的用电量 会根懒⒌牡绫砹慷.辅助材料的提成主要为补偿中信大 锰矿业的营运费用,包括物流及仓储等费用. 与广西锡山之过往交易金额 下文载列为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与广西锡山之过往交易金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i) 广西锡山提供的地 下采矿服务 75,813,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64,819,000 元) 113,684,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98,590,000 元) 183,884,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155,032,000 元) (ii) 广西锡山提供的地 下基础设施建设服 务73,805,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63,103,000 元) 8,161,000 港元 (相 当於人民币 7,077,000 元) - (iii) 向广西锡山供应电 力及辅助材料 5,551,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4,746,000 元) 8,076,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7,003,000 元) 11,018,000 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9,289,000 元)
4 二零一九年广西锡山交易上限 下列为有关二零一九年广西锡山协议的二零一九年广西锡山交易上限: 二零一九年广西锡山 交易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九年 二零二零年 二零二一年 (i) 广西锡山提供 的地下采矿服 务188,674,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162,650,000元) 203,870,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175,750,000元) 219,066,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188,850,000元) (ii) 广西锡山提供 的地下基础设 施建设服务 54,288,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46,800,000元) 61,146,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52,712,000元) 65,981,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56,880,000元) (iii) 向广西锡山供 应电力及辅助 材料 17,400,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15,000,000元) 20,880,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18,000,000元) 23,200,000港元 (相当於人民币 20,000,000元) 二零一九年广西锡山协议有关广西锡山所提供地下采矿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乃参 考(其中包括)(i)广西锡山提供的地下采矿服务之过往交易金额;
(ii)於截至二零二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广西锡山联同中信大锰矿业将在大新锰矿的预计 采矿产量分别约为1,250,000吨、1,350,000吨及1,450,000吨;
(iii)截至二零二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预计综合采矿服务费用约为每吨人民币130元而厘定. 假设广西锡山透过招标程序获中信大锰矿业授予工程合同,二零一九年广西锡山协 议有关广西锡山所提供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乃参考(其中包括) (i)广西锡山提供的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之过往交易金额;
(ii)截至二零二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量分别为约38,000立方米、 57,000立方米及64,0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