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6-08-12 |
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受让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主业规模, 扩大航空市场范围,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 促进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航空 )健康发展,海南航空拟以 1.62 元/股价格受让北京鸿瑞盛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安航空 21.88%股权, 受 让价款为 10.125 亿元人民币,完成后海南航空持有长安航空 83.31%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嘉兴兴晟海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报告》 为降低资产负债率,充实资金实力,提升区域竞争力及增强竞争优势,促进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航空 )的 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新华航空 )拟与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信托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远晟 )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兴晟海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嘉兴兴晟 或 合伙企业 ) (暂用名,最终以工商管 理部门核准为准) ,其中大新华航空出资
5 亿元、兴业信托出资
10 亿元、宁波远 晟出资
1 万元. 公司拟同意合伙企业设立后以每股 2.808 元人民币的价格对新华 航空现金增资
15 亿元. 增资完成后, 新华航空注册资本由 27.09 亿元增至 32.43 亿元,公司与嘉兴兴晟海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德通顺利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持有新华航空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69.65%、16.47%和13.88%. 独立董事意见:嘉兴兴晟以现金
15 亿元人民币增资新华航空,有利于新华 航空降低资产负债率,充实资金实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 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在定价依据上,经大新华航空、兴 业信托以及宁波远晟与新华航空各股东友好协商,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以
2015 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 确 定嘉兴兴晟以现金
15 亿元、每股 2.808 元对新华航空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新 海南航空董事会决议公告
6 华航空 16.47%股权,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时,关联董事 辛笛、牟伟刚、谢皓明、顾刚已全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 2015-07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聘任曹凤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 曹凤岗先生于
1994 年加盟海航,曾任公司海口基地维修部主任、常务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长期从事飞机维修和机务方面的工作,具有丰富的飞机 维修经验,完全能够胜任公司副总裁一职,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 形.附件为曹凤岗先生简历. 独立董事意见: 曹凤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曹凤岗先生 符合《公司法》和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提名方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其 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