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6-09-13 |
7 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甲方)与吉林省众诚汽车服务 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 于2005年签订的 《长平高速公路四平服务区BOT 项目建设与经营合同书》,乙方采用BOT方式改扩建和经营四平服务 区,建设工期为2005年4月15日---2005年9月15日,经营期限为2005 年9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止.合同总金额为2,250万元.经营期间, 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300万元. 根据2013年7月16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甲方)与吉林 省众诚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吉林省高速公路四平 服务区补充协议书》, 鉴于长平高速改扩建项目对四平服务区地 址的调整,补充协议如下:
一、在改扩建过程中由乙方继续经营四平 服务区,直至服务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