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9-22 |
28、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9、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0、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1、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2、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3、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中国结算 )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机 构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40、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
9 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 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 则和规定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人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将其持有的 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47、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等信息的文件
48、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9、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