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10-03 |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存续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主体信用等级 自本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 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
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跟踪评级报告
3 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锦州银行2014年二级资本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 级安排,大公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 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 论. 发债主体 锦州银行原名为锦州城市合作银行,是1997 年由锦州市
15 家城 市信用社和锦州市城市信用社联社整体改制设立,2008 年4月变更为 现名.2008 年,锦州银行天津分行正式开业,成为国内第一家总行设 在地级市的跨省经营城市商业银行.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1.15 亿元. 经多次增资,截至
2014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44.02 亿元.2015 年12 月,公司完成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股票代码:0416) ,共发行 1,379,381,818 股,共募集资金约
60 亿港元.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 股本为 67.82 亿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为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3.69%;
第二大股东为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 股比例为 3.15%;
并列第三大股东分别为青州泰和矿业有限公司和辽宁 腾华塑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 2.65%. 表1 截至
2016 年末锦州银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5,000 3.69
2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51 3.15
3 青州泰和矿业有限公司 18,000 2.65 辽宁腾华塑料有限公司 18,000 2.65
5 辽宁程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17,000 2.51
6 上海绿地弘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2.21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15,000 2.21
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1.92
9 锦州市财政局 11,708 1.73
10 锦州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000 1.62 合计 165,059 24.34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锦州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 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 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 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务;
基金销 跟踪评级报告
4 售;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
2016 年末, 公司在锦州、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丹东、抚顺、鞍山、 朝阳、阜新、辽阳、葫芦岛和本溪设立
14 家分行,181 家支行,4 家 小微支行以及
1 家专营机构;
投资控股村镇银行
5 家,分布在锦州市 内及县域共
4 家、朝阳市
1 家;
同时发起设立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桓仁锦银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30.61%、49.67%和49.00%,与公司一 致行动的表决权比例分别为 71.43%、59.62%和100.00%.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