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6-10-06 |
六、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七、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项议案表决只能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三栏中任选一栏划上 √ ,不填或 多填按弃权处理. 表决完成后, 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 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请股东推选
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
请 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投票结束后,在现场律师的见证和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公司 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统计投票结果,并将该结果(在 网络投票结束后)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合并结果做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前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 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含现场投票及网
7 络投票)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含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8 议案一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824 号)的核准意见, 公司已于
2015 年12 月25 日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4,608.366 万元. 上述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5 年12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 原来的 177,778 万股增加至 207,778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7,77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7,778 万元. 上述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2月26 日9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0,000 万股, 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77,778 万股增加至 207,778 万股, 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177,77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7,778 万元. 根据 《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8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78 万股,并于
2014 年9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为: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8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78 万股,并于
2014 年9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5 年12 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 万股,并于
10 2015 年12 月30 日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